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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招标/资审公告]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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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廊坊市][招标/资审公告]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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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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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标核【
2025
】
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4206.9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3038
.
80079
万元,
(
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984089.25
元
)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1
座雨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泵站设计规模
20
m
3
/s
,总占地面积为
9546.37
平方米。
建设地点
:
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阳道以南,友谊路以西
。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
标
最高投标限价:
3038
.
80079
万元,
(
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984089.25
元
)
。
2.3
计划工期:
250
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
R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3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
3
.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
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
3.
3
.4
其他:
/
。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
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职称,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
经理
自
/
年
/
月
/
日
以来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
3.
9
/
。
(三)其他
?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
1
个
;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
3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
具
有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等原件扫描件
)
(
3
)投标人不
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
4
)本项目采用“
双盲
”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
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
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
“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
5.2
逾期
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
)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凯伦
,联系电话:
0316-5264666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通讯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联系人:
陈泽民
,联系电话:
0316-2805359
,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77-2
;项目负责人:
李凯伦
,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6-5264666
;电子邮箱:
ruichijianli@
。
10.3
中心服务负责人:
高蓬
,通讯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
层
,联系电话:
0316-29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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