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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房地产公开处置(第二次)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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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房地产公开处置(第二次)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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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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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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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房地产公开处置
(第二次)拍 卖 公 告
项目名称
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房地产公开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委托方
安徽省兴岳粮食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二点三十分整在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举行竞租会,现场举牌应价,价高者得。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安徽省兴岳粮食有限公司公开处置的位于岳西县黄尾镇黄尾村黄尾组的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54平方米(无证),土地面积约2090.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参考价139万元(参考价中不含扩路需占用土地面积62.90平方米的价值),报名保证金20万元。(说明:考虑到现粮站后方有居民出入,需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至4米的公用道路,扩建道路需占用现粮站的部分土地约62.90平方米,这部分土地,委托方在委托评估时已扣除未作价,成交后,买受人应无条件让出这部分面积,占用面积位置见示意图)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意向竞买方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意向竞买方对竞价标的情况已完全了解,一经应价,即承认标的物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不承担瑕疵品质担保责任。
转让
底价
139万元
交易保证金
20万元
价款支付
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次日起15日内(2026年3月15日之前)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3%)。如买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支付价款,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人责任。《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意向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三、转让条件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安徽省兴岳粮食有限公司公开处置的位于岳西县黄尾镇黄尾村黄尾组岳西县头陀国粮购销有限公司黄尾粮站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约1054平方米(无证),土地证载面积2090.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特别说明:考虑到现粮站后方有居民出入,需预留公用道路,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至4米。扩建道路需占用现粮站的部分土地约62.90平方米,这部分土地,委托方在委托评估时已扣除未作价。竞买时即视为同意让出扩路部分所占粮站土地面积。成交后,买受人应无条件让出这部分面积,占用面积位置见后附示意图)
2、本次拍卖会中,拍品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和委托方不作任何品质担保,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拍品,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司对拍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会中,所注房地产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过户后所发证件面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随实际面积变化而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房产)类型按现使用用途办理过户,具体以岳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准。
4、本次拍卖会中,拍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成交价的3%缴纳拍卖佣金。
5、本次拍卖会中拍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2026年3月15日前)将成交价及佣金全部付清。拍卖价款按委托方要求缴纳到指定账户。
6、本次拍卖会中,拍品拍卖成交后,委托方负责提供相关办证材料,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按现证载状况过户)。过户办证时的税费由委托方和买受人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需缴纳的税费(主要为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办证工本费等,出售方承担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及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如果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缴纳。水、电过户(含开户)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建筑物买受人如需办理产权证,需自行办理,委托方不负责,所有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会中,拍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委托方于5个工作日后开始与买受人办理拍品交接手续及产权过户手续。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次拍卖会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通过公开举牌,根据起拍价,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举牌竞价,也可口头直接报价(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过程调整加价幅度,低于拍卖师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直至获得最高应价,对达到或超出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卖师落槌以示成交,不达到底价不成交,最后的最高应价者即为买受人。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下午4:30止。请有意者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若转账以入帐为准)和报名费200元到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岳西县原粮食局一楼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请缴:户名: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岳西支行 账号:12-857001040004733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拍卖会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安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交易保证金处置
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退还竞买人(原路退还不计息)。竞买成功,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前进北路27号,联系电话:1396662281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3%的比例,向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相关约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1.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出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竞买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安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 委托方:安徽省兴岳粮食有限公司
2. 地址:安徽省岳西县粮食产业园一幢1号
联系人:王余学 电话:13955652925
2.代理机构: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前进北路27号
联系人:蒋燕玲 电话:13966622810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岳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天堂路农商行大厦13楼
电话:0556-2173133
九、附件
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会《拍卖会文件》(含拍卖规则、竞拍须知、合同范本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理解并认可本次拍卖所有文件内容,自愿接受全部条款约束。
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兴岳粮食有限公司
阜阳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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