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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包二)(二次)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包二)(二次)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10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包二)(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10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127004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为打造接入机楼一体化改造典型案,现采购供应商对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系统进行更换改造。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42块光伏组件715W单板、2套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正常实施和运行,预算金额1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交付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包二):



项目预算:2万元(不含税)。



交付期: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7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免费质量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及新风空调采购项目标包一







光伏组件







715W单板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2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及新风空调采购项目标包二







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







风量处理能力:≥3000m³/h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一:光伏组件,标包二: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2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响应产品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响应产品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响应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②同一响应产品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③代理商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1.5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合同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专职安全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材料)。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供应商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1.9其他要求:(1)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要求响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产品经采购人测试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全权负责,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15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健康路3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214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张经理







联 系 人:







庄民、郭一霏









电    话:







0510-82466662







电    话:







19952701270、153061932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952701270@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1259026749101080004314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及新风空调采购项目(标包二)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127004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为打造接入机楼一体化改造典型案,现采购供应商对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系统进行更换改造。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42块光伏组件715W单板、2套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正常实施和运行,预算金额1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交付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项目(标包二):



项目预算:2万元(不含税)。



交付期: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7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免费质量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及新风空调采购项目标包一







光伏组件







715W单板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2







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2026年杨亭机楼实施光伏储能改造及新风空调采购项目标包二







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







风量处理能力:≥3000m³/h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一:光伏组件,标包二:自清洁智能新风设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2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响应产品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响应产品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响应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②同一响应产品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③代理商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1.5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合同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专职安全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材料)。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供应商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1.9其他要求:(1)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要求响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产品经采购人测试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全权负责,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15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健康路3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214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张经理







联 系 人:







庄民、郭一霏









电    话:







0510-82466662







电    话:







19952701270、153061932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952701270@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12590267491010800043149



    9.2 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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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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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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