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29-9/2026-00027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5日15:31
名称: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对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推进平安东方、法治东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各类司法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
(九)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东方市法学会。领导东方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治宣教室;3、执法监督法治室;4、维稳与发邪教协调室;5、综治督导室。以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东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未单独设立预算帐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8.4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38.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21.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38.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元、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
二、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45.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84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22.49万元,占35.8%;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09.38万元,占4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84万元,占6.0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1.25万元,占5.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0.49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22.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09.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9.3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09.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4.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01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万元。
三、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1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本部门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6.6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5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计划接待10批80人。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部门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二)我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6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63.6万元。
六、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638.44万元。
八、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638.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44万元,占97.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万元,占2.66%。
九、关于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6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6万元,占48.88%;项目支出326.38万元,占51.1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9.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0.3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了909.7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21.44万元、政府性基金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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