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157
项目名称
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157001001
标段名称
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2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1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项目名称)
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115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开经发备〔2025〕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徐州普路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普路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
2.2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104国道北侧、朱官路西侧。
2.3建设内容:拟新建建筑物面积约179905.86平方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拟新建建筑物面积约179905.86平方米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308.76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品质涡流纺纱生产项目二期扩建(1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内容(土建、安装、附属等)。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
2.9工期:40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a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