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支线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海发改投资函〔2025〕10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海口市支线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管廊为支线型综合管廊,主体实施长度共约8397.85m,其中,长滨路(海盛路-椰海大道)管廊建设双舱支线型长约4043.47m(其中涉铁段长约126.80m,采用外径尺寸3ר3600mm顶管),椰海大道(长滨路-长天路)管廊建设单舱支线型长约4354.38m(其中货运大道二桥-长天路段长约543.78m,采用外径尺寸Ø4080mm顶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廊主体、管廊附属设施(消防、供电、照明、监控、报警、通风、排水、支架及标识系统等)、管廊过路排管等。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5359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市支线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1、2、3、4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级)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以上级)4、同时具备4.1、4.24.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级)4.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详见招标文件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含本数)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4)联合体协议中承揽同一设计任务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 3.6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市支线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4日14时30分至2026年03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