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江武汉航道局2026年度标志船维修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AHX-ZC-260101
2.项目名称:长江武汉航道局2026年度标志船维修保养项目
3.预算金额:120.12万元
4.最高限价:120.12万元
5.采购需求:长江武汉航道局2026年标志船维修保养项目,对全局8个基层航道处辖区300艘左右(10米、15米)标志船开展维修及油漆保养工作。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1包:包含大沙处、簰洲处、金口处、武汉处、阳逻处五个单位标志船保养维修;2包:包含黄冈处、黄石处、蕲州处三个单位标志船保养维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包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 | 数量 (艘)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艘)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大沙处、簰洲处、金口处、武汉处、阳逻处五个单位共计146艘标志船维修保养 | 10米标志船全面维修保养 | 138 | 0.39 | 60.54 |
15米标志船全面维修保养 | 8 | 0.84 |
2 | 黄冈处、黄石处、蕲州处三个单位共计147艘标志船维修保养 | 10米标志船全面维修保养 | 142 | 0.39 | 59.58 |
15米标志船全面维修保养 | 5 | 0.84 |
关于参与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包或多包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包的中标资格。参加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人,优先中标排列顺序为:1包、2包。参加多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评审和授标均以包为单位。 |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交付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线上
3.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报名资料》(见附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将扫描件一起发送至1799797357@。查收后,发放采购文件。标书费4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4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武汉市武昌区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2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武汉市武昌区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212室)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提交)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江武汉航道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道洞庭街50号
联系方式:胡蝶027-82766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210室
联系方式:陈欢、胡伟、蒋梦云027-8773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欢、胡伟、蒋梦云
电话/传真:027-87732305
附件:报名资料:
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投标公司承诺函(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有效期内且包含相关营业范围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备注:
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将报名资料扫描提交至1799797357@,资料查收后发送采购文件。
附件1: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AHX-ZC-260101 |
项目名称 | 长江武汉航道局2026年度标志船维修保养项目 □1包
□2包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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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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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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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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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收件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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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费 | 400 元/包 |
经办人/领取人 (签字) |
| 2026年
月 日 |
收款账户信息 | 户 名:武汉中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余家头支行 账 号:152031000118233 |
付款凭证(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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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投标公司承诺函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的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3.我公司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没有围标串标行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正面)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反面)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正面)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反面) |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授权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正面)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反面) |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