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碶头菜场外围及周边环境辅助管理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 月3 日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S-2026003
项目名称:大碶头菜场外围及周边环境辅助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大碶头菜场外围及周边环境辅助管理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144万元
简要招标需求和服务要求:大碶头菜场外围及周边环境车辆管理和秩序维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style="text-indent: 28px;height: 15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 月12 日至2026年3 月19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 style="text-indent:28px;height:150%">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登录乐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乐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3 日9:1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乐采云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4月3 日9:1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style="font-family:宋体">,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468号
联系人:应雪娜
系电话:15757851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资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方新都小区9幢一单元701、7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883570
质疑联系人:沈嫦云
质疑联系方式:131574197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 系 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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