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购置项目
工程地点: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交货周期:甲方发出订单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成。
招标范围:购置4台食盐包装机,免费负责安装、调试,满足使用相关要求。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及维保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材料或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材料或设备制造商满足规定的资质要求;授权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授权事项,若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报名,如果一个生产商同时授权两个代理商,对本项目同时参与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或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初审合格后(招标人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最终有效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1.2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74573736@qq.com且请致电招标人,包括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包含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会议室(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联系人:於翔
联系电话:13230886099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