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溧水城建集团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溧水城建集团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合同估算价:20万元(一口价包干)。
5、工期:1年。
6、发包范围及内容如下:
完成4个PPP项目(溧水区安居保障工程PPP项目、S204(溧水段)建设工程PPP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新建城区公共建筑PPP项目、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的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包含但不仅限如下服务:项目运行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审核、参与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含两评一案变更等)、起草相关函件等。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溧水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溧委办发﹝2021﹞2号)。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3个及以上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溧水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溧委办发﹝2021﹞2号);
(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至少2人,团队成员中至少一名成员执业5年及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执业证书下发时间为准),且2016年4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及以上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材料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11:00。
2、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5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传 真:/FWCG-SJFWB-2021-027溧水城建集团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发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