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赤城县“空心村”集中安置区赤城镇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赤城县赤城镇兴仁堡村,四至为北至G112国道,西至机动车检测中心,东至农机公司,南至农村路边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3612平方米(20.42亩),为居住建筑:住宅为剪力墙结构。项目总建筑面积324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建筑面积23000.00平方米,配套商业1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4086.10、人防建筑面积约2113.90平方米、工具间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包括:3栋住宅楼地上11层(1#11/2D、2#11/2D、3#11/1D),建筑面积230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1栋配套商业地上3层,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共8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4086.10、人防建筑面积约2113.90平方米、工具间面积18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暖、安保等附属设施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满止。(如施工工期顺延则监理服务周期相应顺延,报酬不另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附属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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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四表一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并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