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参与造价咨询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 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投资额:约2.5亿元);
2. 连云港开发区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改建工程(上报结算价:27583961.88元);
3. 金桥路(昌圩路-东方大道)改建工程(上报结算价:27412810.51元);
4. 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开发区片区)项目(上报结算价:15175554.38元);
5. 朝阳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内部装修工程等2项工程(上报结算价:6616909.35元)。
二、咨询类型:项目1:工程进度造价审核;项目2-6:结算审核。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在连有分公司的,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驻连分公司名义投标。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时间要求: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1:随项目进度;项目2-3:45天;项目4-5:30天)。
五、咨询费用:基价按连开委办[2018]056号文执行,下浮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其中,工程进度造价审核咨询费标准按投标报价审核(不含审核工程量清单)标准执行。
六、报名材料组成:
1.报名表(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
3.咨询人员情况表(见附件);
4.类似工程业绩表(见附件);
5.资信情况表(见附件);
6.其它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或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分支机构授权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七、评定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委根据投标单位人员配置情况、资信情况、类似工程业绩、承诺完成时间、投标下浮率、近期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业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八、公告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九、其它:
1.每家单位最多可以选报3个项目,但最多可以承揽1个项目;
2.报名材料需单位盖章确认,装订后密封提交。
报名地点:新海连大厦903室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佟工
联系方式:0518-8032857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