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 录 | 免费注册 | ![]() |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 ![]() |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 ![]() |
进入办公平台 |
![]() |
|
|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 |
价格结算=基本价格+质量调整价格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0千卡/千克,买方按基准价格付款,基准价格为含增值税(税率为13%)的到厂价格,一票结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00千卡/千克相应减少0.001元/大卡。以百千卡为计算单位,不足百千卡部份向下减至整百千卡计算。实际到厂验收热值<500千卡/千克时,买方有权拒收。对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可在拒收无法实现时,继续按本条扣价方式执行。 2、干燥基硫份≤1%。当干基硫份1%<St,d≤1.2%时,每超过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3元/吨;当干基硫份1.2%<St,d≤1.5%时,每超过0.01%,在煤款结算时扣0.5元/吨;当干基硫份St,d,大于1.5%时拒收,但不具备拒收条件时,超出部分每升高0.01%扣减2元/吨。(注:分段累计扣罚) 3、干燥基灰分≥16%,结算价格在合同约定价基础上扣1元/吨。(干燥基灰分小于16%不考核)。 4、在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并没有异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买卖双方确认,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煤款汇入卖方帐户。 竞价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1、卖方报价前,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向买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成后,买方没有收到卖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视卖方自动放弃本次竞价,中标供应商按开标结果依次顺延。 1.1缴纳竞价保证金拾万元整; 1.2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3买方须给卖方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后可以每次签合同时重复使用。如果双方确认终止合作,卖方出具买方所开的收据,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退还竞价保证金(卖方未中标)本金(不计利息)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利息)给卖方。 2、采用火车运输方式时,以铁路货物运单发货日期为准。采用汽运运输方式时,以汽车煤到厂日期为准。本次竞价收取竞价保证金10万元,除需求单位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保证金不予扣罚外,供应商发运量不足竞价成功量的80%,按以下标准扣罚: 2.1.供应商实际发运数量<竞价成功量的30%,一次性扣罚全部保证金; 2.2.竞价成功量的30%≤供应商实际发运数量<竞价成功量的80%,一次性扣罚5万元保证金; 2.3.供应商实际发运数量≥竞价成功量的80%,不予扣罚保证金。 2.4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迁安支行,账号:100148346000,联系人:王佳平13904423690 备注:受疫情管控影响,发运日期可以双方协商后适当顺延; 七、联系方式 九、合同附件 |
|||||||||||||||||||||||||||||||||||||||||||||||||||||
|
|
| 推荐业主单位 |
| |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QQ在线:51311961 | |
|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