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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供水调度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供水调度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5-14
详细内容:

绍兴市供水调度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HY-2025-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供水调度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

2.2工程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18972平方米,项目一期已建成,本次招标为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二期项目位于大运河建设控制地块内,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调度中心、客服服务中心等,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

2.3总投资:1.2亿元。

2.4招标估算价:88万元(包括文物影响评估及报批费用)。

2.5建安造价:1亿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绍兴市供水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含已建成的一期)总体规划;二期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建筑、装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文物影响评估及报批(须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如中标单位不具备资质,可另行委托);工程前期各类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其他:/

2.7服务范围及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 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项目给排水、电气、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文物保护、节能、绿化、 照明、消防、人防、防雷、抗震、5G、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卫生防疫、 劳动安全等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

□其他:/

2.7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开始设计方案的文物报批,10个月内通过国家文物局批准;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根据任务实际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0.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0.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3.1.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1.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1月至2025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1月至2025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4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428日至20255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PDF形式)发送至邮箱(952894878@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所须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社保证明、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204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浙江省住建厅备案证明。

注: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5.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开户行:工行绍兴城东新区支行;账号: 1211018109200083706 ;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5 14 900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2其他:地点为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道308号二楼招投标中心3号开标室

7.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监督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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