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北京局集团公司GSM-R核心网MSC更新改造工程物资(传输设备)重新招标谈判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局集团公司GSM-R核心网MSC更新改造工程物资(传输设备)重新招标谈判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4-25
详细内容:
北京局集团公司GSM-R核心网MSC更新改造工程物资(传输设备)(二次)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ZD2025-TP13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GSM-R核心网MSC更新改造工程物资(传输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北京通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传输设备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包:包件名称,传输设备,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传输设备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传输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2.5G传输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

③供应商须提供传输设备需提供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2.5G传输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 认证或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测报告。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满足上述③的要求,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3.1.1.2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物资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传输设备供货业绩(包括授权代理商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或验收文件等)或用户使用证明。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5131159711)-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下午 14:30,地点为中土大厦一楼大厅引导牌指定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6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信段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站幸福路甲12号B座联 系 人:朱昊电 话:15902223210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邮 编:100073联 系 人:王女士、刘宗凯电 话:13161866075、15131159711传 真:/电子邮件:664382738@qq.com网址: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开户银行:/账 号:/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664382738@qq.com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664382738@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20254 23





附件1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ZD2025-TP139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备注



1



A01



传输设备



2.5G传输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2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北京通信段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云南景东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景太线、毛高线大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薛城区珠江路小学资格预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绵竹市金申建材场地内转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收集系统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搬迁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石油昆仑燃气吉林分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金融城起步区车陂集体物业拆迁安置用地项目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郴州市分公司核心机房配套更新改造工程五岭局电动储油供给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青海省西宁监狱犯罪用房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月煤化工板块钢材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