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法学院2021年非进口数据库项目”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大学 项目名称:法学院2021年非进口数据库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检索系统, 法学大数据分析平台,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等三个数据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0,500.00元,其中01包:22,500.00元;02包:119,500.00元;03包:118,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数据库为学校教学及科研信息查询的重要来源,拟采购的数据库均由具有单一知识产权并单独销售的供应商提供,采购的数据库只能从唯一数据库供应商采购,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4条、第5条,“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的产品(如电子数据库等),需按年支付续订费用,经由采购人确定继续订购的”,“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所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01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检索系统 |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9层 | 02 | 法学大数据分析平台 | 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大街北滨河路9号楼第五层 | 03 |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 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8层B座801 |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金老师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电话: 024-62206681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联 系 人:刘映彤 联系电话:024-23883380-8036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