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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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流域广汉段出境断面典型黑臭水体(龙井堰)治理工程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资质条件”更改为: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类似业绩、项目人员均由牵头人提供。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其他主要人员——安全负责人更改为:具有安全员资格得 1 分,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5、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章):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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