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影像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医院影像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1-JQ41-G3004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某部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该工程施工实施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某部医院影像中心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沈阳市; 2.3建设规模:482平方米,框架结构; 2.4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室内拆除工程,配套水、电、采暖及弱电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要求工期:2021年4月27日至6月15日,计划工期共50日历天;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5,321.43元(柒拾万伍仟叁佰贰拾壹元肆角三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三年内3项(含)以上的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工程业绩; 3.3拟任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同职务三年内1项(含)以上的同类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同职务三年内1项(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技术负责经验,无在建工程; 3.4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及联合体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时需提供: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6)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相同职务1项(含)以上的同类工程技术负责经验,无在建工程(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7)投标人具有三年内3项(含)以上的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8)经办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0日,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7房间。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东北新闻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设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 邮 编:110083 联 系 人:王雨 电 话:024-2885607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陈楠、吴禹霖 电 话:024-82612021、23388267 电子邮箱:lngczb@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